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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P2P,那些你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07-23 15:42:07   分    享: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在运营的P2P平台共1836家,其中今年上半年仅新增P2P平台36家,减少590家。相关监管部门表示,这是一种监管落地的良性信号,优胜劣汰正在加速行业净化。但是受行业影响,众多投资者都陷入了迷茫当中。

其实此时就更应该理性深入的去了解P2P,那么这些法律常识和信息您一定要知道!

1真正的P2P是信息中介 不存在挤兑风险

有部分借款人极力希望P2P平台无法兑现或倒闭,从而认为可以不用再还钱给P2P平台了。其实这种认识,就证明多数借款人与出借人都混淆了P2P平台的法律定位。根据中国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之第二条,P2P平台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
P2P平台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据此可知,P2P平台是信息撮合方,扮演借贷双方提供信息的中介服务的角色,促成借贷双方直接在平台完成交易,以满足借贷双方的信贷和投资需求。

以博金贷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P2P平台作为撮合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直接交易的信息中介,性质上属于居间人,P2P平台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下图:

但平台依然对出借人有责任,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P2P平台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所以真正的P2P不存在挤兑风险。

且根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于7月13日最新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近期深圳市出现的P2P网贷机构停业事件中,主要原因为部分借款人违约导致对应投资兑付困难的流动性问题,借款人逾期还款不等于债权无法回收。


2无论平台经营状况如何 借款人都必须偿还借款

P2P平台是信息撮合方,每一位出借人都与借款人直接建立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借款人在P2P平台申请借款时,提交个人身份与联系等信息,并签署借款合同等文件。所以,即使P2P平台无法兑现、倒闭或被公安局刑事调查,对于所借的本金、合理范围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借款人依然有义务按照借款合同向出借人偿还。对于出借人来说,借款人未依据借款合同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出借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或者将债权转让给P2P平台或者其他人以提前收回款项。


3央行引导问题平台有序退出  投资人权益有保障


原定于2018年6月底应该完成的备案工作,已经事实上延期。合规成本的提高等也造成了部分平台清盘退出。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的官网发布文章《乘势而为坚定不移坚决打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攻坚战》,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其中提出“互联网金融风险是金融风险的重要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正视P2P行业问题,明确监管时间,指明发展思路,为P2P平台赢得整改时间。中国人民银行引导P2P平台无风险退出,开展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稳妥有序加速存量违法违规机构和业务活动退出。另外,多地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声,共同引导部分平台良性退出。

7月16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网贷机构座谈会,表示网贷平台要勇于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的责任,不跑路、不失联,经营上遇到困难的,主动和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妥善有序退出。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对P2P平台退出程序作出规定,提出“三不可”原则。“三不可”原则即:在退出期间,经营地址不可搬迁,网站不可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通知》还规定了退出的程序:成立退出领导小组、制定退出计划和方案、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及退出方案、协会提出指导意见并不定期组织相关培、执行退出方案、每周向协会汇报退出情况、落实出借人资金清退并全部结清存量项目、全面终止业务。

2018年7月12日,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表一篇标题为《服务实体 踏实做好普惠金融》的文章。文章中对网贷平台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主动拥抱监管,心怀敬畏之心;二是增强科技力量,加强风险控制;三是服务实体经济,踏实做好普惠金融。呼吁为构建P2P网贷行业良好生态环境、踏实做好普惠金融而共同努力。

换个角度来看,这次的“爆雷潮”更像是P2P行业的洗牌,投资人与借款人能够借此更清晰地认识到P2P平台的信息撮合角色,而整个P2P行业也将因此向着更加规范化的方向加速发展,更好地保障投资人与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4新华社、银保监会: 肯定P2P对普惠金融的推动作用

新华社、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接连发声,肯定P2P对普惠金融的推动作用。

7月6日,新华社发表文章《“爆雷潮”之后,P2P行业将走向何方?》,文章评论道:“优胜劣汰是所有行业发展所遵循的规律,不能因为短时间内出现的问题就一味地否认它,P2P行业能够覆盖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提供资金支持的领域,也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数字普惠金融的缩影。”

7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际部负责人范文仲表示,网络借贷不能一棒子打死,未来会涌现出真正优秀的网络信贷企业。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近日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我们可以看到,P2P行业十年里经历了无人问津、野蛮生长、国家监管的过程,这是任何新兴行业的必经之路,相信以后一定会朝着更健康、更安全的方向不断发展。
5、走进日常的投资方式P2P 为客户带来9%的平均收益

互联网金融实现了投资人和借款人直接、实时的资金对接,P2P担当的是信息撮合的角色。同时,运用金融科技等多方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助力企业经济发展与转型升级。践行普惠金融的使命,服务实体经济,让小微融资变得更简单。

新华社评论也提到:“优胜劣汰是所有行业发展所遵循的规律,不能因为短时间内出现的问题就一味地否认它。”如今,P2P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的理财方式之一,我们需要用更理性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它。P2P必将迎来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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