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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京剑∣民法典继承编十八问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2-01-17 16:22:01   分    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其中继承编共4章45条,分别为一般规定、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以及遗产的处理。

下面,我们用一问一答形式,为大家梳理继承编的基本规定和显著变遗赠的权利。

1.老张夫妻膝下无子女,亲属又不在身边,退休之后,他们开始担心年老后无人照顾,可以有什么方式?
答:1、书写字迹清晰、语意准确;2、不能让别人代签,一般也不能只用按手印来代替签名;3、如有涂改,须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并在旁边签名。解读: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财产预先做出处分,《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老高夫妇育有两个儿子,均结婚生子,后大儿子不幸病亡,儿媳、孙子无房,一直与老两口居住并照顾老人生活起居,二老现已年迈,他们开始担心百年后大儿媳、孙子的居住问题,可又想给小儿子留下些遗产,该怎么办?
答:可以以遗嘱的方式为大儿媳及孙子设立居住权并办理登记。
解读:《民法典》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3.李先生想自书遗嘱一份,应该注意什么?
答:1、书写字迹清晰、语意准确;2、不能让别人代签,一般也不能只用按手印来代替签名;3、如有涂改,须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并在旁边签名。解读: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财产预先做出处分,《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张女士患有帕金森症,无法自书遗嘱,其进行代书遗嘱时可以让孩子代为签名吗?
答:不可以,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解读:《民法典》1135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是指由立遗嘱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这里须注意:立遗嘱人需要对遗嘱内容签字确认,如果立遗嘱人是文盲,也不能由他人代为签名,其可在签字处按手印。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其勉强写出自己的名字,再按手印,有条件的话,可以录像以加强证据的效力。

5.郑乙在爷爷弥留之际用手机为其录像设立遗嘱,但房间内只有他们两人,遗嘱有效吗?
答:无效。解读:根据《民法典》第1135条、第1136条和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都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6.李家有兄弟二人,李甲手持一份有利于自己的2019年设立的公证遗嘱,李乙手持一份有利于自己的2020年设立的打印遗嘱。应以谁的遗嘱为准?
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应以李乙的遗嘱为准。解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7.丧偶儿媳、女婿又在婚后,是否有继承权?
答:视情况而定。解读:要看其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来判断能否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且不论是否再婚。

8.陈老头夫妇育有一男一女,一日夫妇旅游遭遇车祸,陈老头不幸身故,但老太健在,儿子能要求继承陈老头的遗产吗?
答:可以。解读:从法律角度来看,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就已经开始了,父母一方死亡,儿女和其他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

9.郑甲自小与其父关系紧张,郑父日渐老迈,需要郑甲赡养,郑甲可以以其放弃继承权为由,拒不尽赡养义务吗?

答:不可以。解读:因为赡养的义务是法定的,除非子女无力赡养;而继承权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因此,作为法定义务的赡养,不因放弃继承权而免除。

10.张三和妹妹一起奉养母亲,妹妹对母亲很孝顺,而张三则相反。有一天,张三为了独霸财产,用打骂、威胁、恐吓等方式,逼迫母亲写下一份遗嘱,把所有的财产都让他来继承,他会得逞吗?
答:无法得逞。解读:按照民法典对继承权丧失情形的规定,张三以欺诈、胁迫手段让母亲设立的遗嘱是无效的,张三也因此会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11.接刚才的例子,张三后来悔过,获得被继承人原谅,他能继承财产吗?
答:可以。解析:《民法典》增加规定了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12.小明由于经常需要出差,担心自己会出意外。于是,他通过写遗嘱的方式,提前约定比特币、游戏装备、VIP账号等财产由母亲继承,以上虚拟财产能继承吗?
答:可以。解析:随着现代社会财产类型的增多,继承制度就需要更复杂的规则来支撑。此次民法典继承编对继承遗产的范围做了改变,只要是自然人合法取得的财产,如QQ号、虚拟货币、游戏账户等虚拟财产都属于遗产,可以被继承,最大限度地保障私有财产继承的需要。

13.老王意外离世,他生前曾说想在死后捐款器官,但未留下书面材料和遗嘱,这时他的家人能决定捐献吗?
答:可以。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遗体。

14.唐三的双亲和祖父母都不在了,只有唐三和大伯相依为命。唐三的大伯有一天也不幸离世,大伯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继承人,那么唐三可以继承大伯的遗产吗?
答:可以。民法典新增了侄、甥可代位继承规定,这样张三就可以继承大伯的遗产了。解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此次,民法典将法定继承人范围扩大,让更多亲属成为法定继承人,使无人继承遗产出现的可能性变小,私人财产被收归国家、集体所有的可能性降低,这体现了国家对自然人私人财产特别是被继承人遗产的尊重。

15.个体户老刘去世后留下遗产,无人继承或受遗赠,这些遗产归谁?
答: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解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16.周甲去世留给智力障碍的儿子10万元,但周甲对乙负债也为10万元,此时乙的10万元债权可以全部清偿吗?
答:不可以。解读:《民法典》第1159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

17.丁从父亲那继承获得10万元,父亲去世前欠款总计12万元,那么丁需要偿还多少钱?
答:10万元。解读:《民法典》第1161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8.甲去世后,法定继承人乙获赠10万、受遗赠人丙获赠10万,甲生前背负税款和债务共6万元,该由谁清偿?
答:由乙来清偿。解读:《民法典》第1163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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