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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嘉彬律师:NBA火箭队“莫雷”事件给中国企业带来的思考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9-10-14 07:57:10   分    享:


    近日,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以下简称“NBA”)休斯敦火箭队再度成为新闻热点。2019年10月5日,美国火箭总经理达雷尔·莫雷发布涉港争议推特图片: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ongkong(为自由而战,和香港在一起),随后删除了这条动态。但此推特仍被网友截图,并大量转发。10月6日,中国篮协、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体育频道、李宁、腾讯体育、虎扑等,与火箭队俱乐部有业务合作的各方均发布声明暂停一切与火箭队俱乐部的交流合作事宜。2019年10月7日,NBA总裁萧华发表声明,大致意思认为莫雷的行为属于言论自由,NBA将不会干涉。2019年10月8日,央视、腾讯体育等发布声明暂停转播NBA的所有比赛,包括11日即将举行的NBA中国赛电视转播及球迷活动。在此期间中国的体育圈人士纷纷发声表示反对,环球网、人民网等官媒也都发文谴责。

 

 

 
 
    从之前的“D&G事件”到现在的“莫雷”事件,在中国企业与国外企业合作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出现“赚中国企业钱、违反中国国际利益”的行为。对于此类行为,中国企业是否有办法可以控制呢?
    笔者认为,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此类发布支持分裂言论、与中国政府外交政策、国家利益不符合的言论作为违约情形进行约定,通过约定此类“爱国条款”的方式来控制、约束国外合作方。具体条款约定,可包括以下几点:1、国外合作方应当保证尊重、理解中国企业的政治立场;2、国外合作方应当保证不得发表支持分裂言论、与中国政府外交政策、国家利益不符合言论,否则视为违约;3、国外合作方应当保证并督促己方管理人员、雇员等关联方,不得发表支持分裂言论、与中国政府外交政策、国家利益不符合言论;4、如国外合作方违反上述第二、三条时,中国企业有权采取暂时中止合作、要求国外合作方发布道歉声明、要求国外合作方赔偿、要求国外合作方解聘发表不当言论的管理人员、雇员等关联方,甚至是终止合同的权利;5、中国企业有权自行采取以国外合作方名义发表在违反上述规定情况下的道歉声明。
    当然,在中国企业与海外合作方签署涉外商业合同的时候,除了将前述“爱国条款”加入合同中外,还可将合作方的政治立场纳入到合作的尽职调查之中,以便更好的保护国家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有效的控制国外合作方“一边从中国挣钱、一边伤害中国国家利益”的这种恶心行为的方式。
    文末,笔者作为一个NBA球迷,分享一名知乎用户的评论,作为最后的结尾。“我喜欢看篮球比赛,也喜欢看NBA,但我知道为什么能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看NBA篮球比赛。”
-知乎某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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